迴紋針老師 網摘這篇相當實用的文章,雖然已經過了搬家的熱潮期,但總會有需要的人,所以轉貼出來讓大家分享。

◎黃小黛(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)

 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,不少人開始準備購屋換屋等事宜,許多消費者趁勢購買的建案到了年底也都完工交屋,趁年關將近,就趕著搬家入厝。

  但搬家公司品質良莠不齊,搬家前該如何挑選才不致花錢還被敲竹槓、上當受罪,若真遇上了糾紛該如何處理以求自保呢?

找搬家公司的管道

一、 透過口碑:

  也就是親友介紹,據崔媽媽基金會長期統計,消費者透過「親朋好友介紹」而找到搬家公司的比例,佔所有來源的7成以上。因此,若不清楚好的搬家公司哪裡找時,不妨與左右鄰居或親朋好友打聽。居住於公寓大廈的住戶,也可以委請管理委員會推薦搬家公司。

二、 網路的搜尋引擎:

   除了親友介紹外,習慣使用網路的民眾,也會透過各個入口網站(如:google、yahoo、pchome、yam、sina…) 中的搜尋引擎,輸入「搬家」、「搬家公司」、「優良搬家」「崔媽媽基金會」等關鍵字,將可搜尋到許多搬家公司名單。其中「崔媽媽基金會」推行搬家公司評鑑制度自1996年已累積十年評鑑經驗,並為行政院消保會認可的消費者保護團體。崔媽媽基金會網站,除了提供搬家公司基本資料的介紹,還有近半年內,曾經被服務過的消費者給搬家公司的動態評鑑(是否有物品損壞、遲到、服裝儀容不整等),一旦被消費者評鑑有重大瑕疵的搬家公司,經查證後,將會被取消推薦,而民眾亦可得到虧損應有之合理賠償。

三、 中華電信黃頁廣告:

  消費者可以到住家附近的中華電信公司索取電話號碼簿,電話號碼簿中有各縣市搬家公司的廣告、聯絡方式。不習慣使用網路的消費者,可以利用該項管道。除了紙本電話簿外,若您沒有時間到電信公司索取,消費者可以到hiPage中華黃頁網路電話簿中查詢搬家公司的聯絡方式。

四、 住家鐵門上黏貼的小傳單:

  相信很多消費者會在自己信箱或是樓梯口,看到搬家公司發送的小傳單或名片。崔媽媽基金會提醒消費者,有些搬家公司為了增加曝光率,會在名片或網路上刊登多家搬家公司名稱,實際上背後都是同一家搬家公司,若遇到消費糾紛時,搬家公司可以馬上換另一家名字重新行銷,但是對有糾紛的消費者來說,由於公司名稱是虛構的,因此也無法提出告訴。

五、 房仲業者的介紹:

  許多人在買賣房子時,會順道請房仲業者推薦他們熟悉的搬家公司,這也是獲得搬家公司訊息的方式之一,不過,每家搬家公司有其合作的房仲廠商,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您,選擇搬家公司前,要多方探聽,詳閱契約書,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不二法門。

如何挑選搬家公司?

  貨比三家不吃虧,但價格低並非服務品質就好-民眾可以以電話詢問數家搬家公司,關於服務車型、計費方式、糾紛理賠及契約內容、雙方權利及義務等問題,一方面讓自己對搬家有初步概念;並多找幾家業者免費到府估價,要求估價人員出示工作證,透過估價過程,觀察估價人員衣著及態度,規模較完善的搬家公司,都需穿著制服,有制度化訓練課程,教導應有的應對進退。並在確認搬遷契約前,以白紙黑字載明搬運物品清單,可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不同,產生落差發生爭執。

  有些不肖搬家業者,會先在電話估價時以低折扣吸引消費者,但在契約中或搬家時要求加價,因此決定搬家公司後,可請其提供契約書,閱讀契約書中是否詳載搬運物品、服務車型、車數、人數等,以及需額外支付的計費選項,更要注意搬家公司名稱與簽約書上的是否相同,避免有些搬家公司以多家公司名稱刊登或將消費者轉介,遇到消費糾紛時卻互踢皮球。

  民眾可詢問搬家公司是否能夠且願意提供完整資訊,藉以試探公司組織的健全性,篩選後可親至搬家公司了解,若公司內有張貼其他單位的審核或評鑑證明,也可作為參考標準。

一.選擇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搬家公司:

  如何確保消費者選擇的搬家公司有營利事業登記證?搬家前可到經濟部全國工商服務入口網,公司登記資料及申請案件查詢系統中,輸入搬家公司的統一編號或是公司名稱,即可查詢此搬家公司是否有登記,網址為http://gcis.nat.gov.tw/new_open_system.jsp。

二.選擇提供足夠的資訊(價格結構【搬運過程及計價方式】/服務車型/糾紛理賠/契約的內容、權利以及義務)給消費者的搬家公司

  台灣搬家公司有2種估價方式,一是「電話估價」,消費者打電話去搬家公司,請搬家公司針對物品、樓層、步行距離、廢棄物丟棄等需求請搬家公司估個價錢。另一種是到消費者舊家,實際評估的行為稱作「到府估價」。

  不論哪一種估價方式,搬家公司是否【提供足夠的資訊】讓消費者了解、評估整個搬運過程及計價方式,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的不同而產生落差,是優質搬家公司應提供的服務。

  在台北,平均一個家庭約3-4年搬一次家,台北以外縣市,因居住習慣的緣故,搬家次數、時間會再拉長。普遍來說,消費者對搬家流程與契約書的簽定是不熟悉的。因此,搬家公司是否在搬運之前簽約,是否讓消費者清楚契約的內容、權利以及義務(如:一方違約時需支付另一方違約金),雙方任何口頭上的約定是否確實加註於契約上,都是評估搬家公司的選項之一。

  消費者簽約前,可請搬家公司提供估價之後的估價單或契約書,契約書是否詳載雙方的權利、義務,確定要搬運的物品、搬家公司搬家當天會來服務的車型、車數、人數等。除此之外,契約上是否記載計價方式、需額外支付的計費選項、甚至物品損壞之後的理賠辦法,都是評估好的契約書應有的選項。

  契約書是保障消費者與業者雙方,事後發生糾紛時申訴的依據。依據崔媽媽基金會長期處理搬家糾紛的經驗,許多消費者並沒有詳閱契約書內容,就簽名,導致消費者事後無法依照契約書提出 理賠或追討;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常見的糾紛是消費者舉棋不定,簽約且已經預付訂金,但在約定搬家的前一天,甚至搬家當天才臨時取消搬運,像這種情況,有的定型化契約也有載明違約金條文,搬家公司可依照契約內容向消費者索取違約金。

  契約書的簽訂,是保障消費者與搬家公司雙方,不論哪一方違約,另一方都可以依照契約書向另一方要求處理、賠償。當物品損壞或金額異動時,消費者可依照契約書向業者索取理賠。相對的,當消費者臨時物品增加、另卸一處、樓層未誠實告知時,搬家公司也有權依照契約書向消費者要求金額的異動,因此崔媽媽提醒您,簽約時,務必注意契約書的內容再簽字。

如何簽訂搬家契約?

  搬家需要簽約嗎?契約密密麻麻看不懂怎麼辦?根據崔媽媽服務過7萬個家庭的經驗,有很多搬家糾紛都是事前仔細簽約就可以避免的。而簽搬家契約書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?

  1. 車輛的大小(幾噸重)?
  2. 車型是開放式車頂的平板車?還是像宅急便那樣四面鐵殼子的箱型車?
  3. 搬家公司預計派出多少車輛和多少位服務人員?
  4. 新舊家的地點和樓層。
  5. 搬運時間及到達新家的入厝吉時。
  6. 價格及計價方式(是否含營業稅)?
  7. 搬運物品的數量與尺寸。
  8. 損壞理賠方式。

部分不肖業者的陷阱

  詳閱簽約內容:消費者容易忽略也最容易成為不肖搬家公司哄抬價格的項目,即是搬遷地點自停車至住宅間的步行距離,以及估價金額是否包含工資,還是在一旁以很不顯眼的字體表示工資另計,需格外注意,並要求業者加註在簽約內容中。因此崔媽媽在此呼籲消費者簽約前務必看清:

  1. 千萬注意一車的價錢是否已經了包含工資、樓層費用。
  2. 看清合約中的計費方式,是以車為單位,還是以搬運人數為單位。
  3. 到府估價看清楚再簽約。
  4. 搬家前除了電話估價外,最好請搬家公司到府估價,並仔細看好合約再簽約。在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,也要留下契約當作證據,才能夠確實保護到自己的消費權益。

搬家計劃怎麼訂?

要搬家了,一堆事情要處理,真不知該從哪下手?

提醒您:搬家計劃很重要,事先擬定,才能事半功倍喔!無論是入新厝還是換新窩,換個新環境總有些忐忑不安吧?! 搬家雖然是件繁瑣的事情,但若能事先規劃好,您也能輕輕鬆鬆的搬好家,將搬家的不便降至最低。搬家時至少有2人以上協助,舊屋及新居都要有人清點打理,除可避免物品遺失或損壞,也可保障自身安全,若有學齡前孩童,需先安置好,減少慌亂中孩子哭鬧影響搬家進度。

【一個月前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找到新居、簽約。
第二步:家裡有小朋嗎?請提早辦理小、中學轉校手續。
第三步:多餘的家具送人或處理。
第四步:尋找搬家公司。
第五步:規劃新居的裝潢。

【三週前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通知親友搬家,告知新的聯絡方式。
第二步:信用卡、手機、雜誌地址變更通知。
*高手小撇步:郵局有提供「搬家通報郵局、帳單稅單跟著搬」服務喔!

【二週前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新居打掃
第二步:開始打包(如書、衣服暫不用的物品)
第三步:打包清單
第四步:拜會鄰居告知搬家
第五步:請搬家公司估價
第六步:確定搬家公司

【一週前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聯絡清潔隊,處理大型垃圾
第二步:電話轉移
第三步:銀行、郵局戶頭結清、轉移
第四步:保險、汽、機車保險地址通知
第五步:報紙停閱、轉換通知
第六步:通知郵局信件轉寄服務(服務兩個月)

【搬家當日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現金、貴重物品等請隨身攜帶喔!
第二步:小朋友安置
第三步:物品分類放好
第四步:檢查水、電、瓦斯是否關閉,記錄使用度數
第五步:到達新居
第六步:大型家具定位協助
第七步:家具是否有受損、申訴
第八步:結算搬家費用(記得索取崔媽媽問卷喔)
第九步:新居水、電、瓦斯狀況檢查

【搬家後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步:舊居打掃、清潔
第二步:東西整理
第三步:辦理戶籍遷入
第四步:跟新鄰居打招呼
第五步:駕照、行照地址變更

到搬家糾紛,怎麼辦呀!?

若遇到搬家糾紛,提醒您要做到糾紛處理五訣:

一. 存證索賠、保留證據:

  在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,為保障自身安全,避免與搬家人員衝突,但要留下物品清單、契約書、發票或收據等相關文件,對於貨車裝載量有疑問或是東西被搬壞時,需趕緊拍照存證。以便不在場的第三者瞭解。

二. 糾紛處理單一窗口化:

  搬家時若同時有好幾位消費者在場,最好是由最清楚詳情的一位消費者出面與業者接洽,以免一問三不知,處理起來曠日費時。

三. 第一時間反映損失:

  依照交通部定型化契約的規定,消費者必須在三天內將物品損壞的事實告知搬家公司,才有可能獲得理賠(若是崔媽媽評鑑的優良搬家公司,在搬運完成後兩個月內,都接受消費者申訴並協助處理)。但若申訴時間距離搬運時間過久,易因證據已消失或雙方記憶模糊,將難以認定責任歸屬。

四. 理賠原則明訂於契約書:

  一般優良的搬家業者,通常都會有理賠原則,刊載於自行印製的刊物或契約書上,消費者應該於簽約前,仔細審查契約書;而消費者也可以在估價與簽約前,事先詢問搬家公司物品理賠上限等,並請搬家業者明訂於契約書上。

五. 事前告知暨契約詳載:

  除了搬運物品必須在估價時完整告知搬家公司,並詳實記載於契約書中以外,若消費者有額外需求,也必須在估價時詳細告知搬家業者。

  若真的遇上糾紛,可撥「110」請警察前來處理,或3天內以電話撥「1950」到各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,或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為「消費者保護團體」的崔媽媽基金會提出居中協調的申請。

  崔媽媽基金會每月透過消費者問卷對全省24家搬家業者進行評鑑,也在網站上提供相關資訊,若消費者透過崔媽媽找搬家公司,還可獲得業者5%的問卷折扣。坊間搬家公司有些專營家庭搬家,有些則以大型公司搬遷為主,對於搬遷物的處理熟練度有些差別性,消費者在選擇前,可視需求選擇。

  最後還是要建議消費者,選擇優良的搬家公司才是減低糾紛最好的方式。看完這搬家知識並與搬家公司做好溝通,才能讓搬家過程愉快又順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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